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网站首页>国内 正文

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需要实名备案

发布时间: 2018-02-26 09:21:34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记者 骆静怡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也就是说,车主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但是处理有一个前提条件,需要先备案绑定。备案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去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备案。二是在“交管12123”APP上自助完成。

  那么具体该如何操作呢?首先在APP绑定车辆一栏中,选择非本人机动车,填写相应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以及与车主关系等信息。填写完以后,还需要上传三张图片,分别为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在一起的照片。最后,需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过短信验证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备案完成以后,只能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减少了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能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的情况。

  
编辑: 祝璐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