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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浙江消保委系统共受理二手车消费投诉459件

发布时间: 2018-03-12 10:28:55 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 通讯员 陈一鸣 谢恬 见习记者 周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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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9月,刘先生在杭州某二手车汽车交易市场老板赵某处购买了一辆2014年产的歌诗图二手车。购买后他通过查看保险记录才得知这辆车于去年6月出过一次重大事故——高山翻车,当时车祸修理费高达近19万元,相当于刘先生买了一辆近乎报废车辆。

  发现情况后,刘先生将赵某告上法院。去年11月27日经法院一审认定,被告赵某在售二手车时存在欺诈行为,刘某主张依法赔偿购车款3倍损失即49.5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去年5月1日,在修订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对二手车交易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作出新的规定,但由于违法成本低、交易合同欠规范以及车辆状况缺少权威检测等原因,导致二手车消费纠纷频发。

  上周五,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杭州市消保委针对二手车市场乱象,召开了二手车经营者约谈会,共9家二手车经营企业代表参加。浙江省消保委还发布了2017年浙江省二手汽车交易投诉情况,通报了二手车消费投诉重点和典型消费纠纷案例。

  据统计,去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受理二手汽车消费投诉459件,相较2016年上涨34.2%。其中杭州314件,宁波69件,杭州拱墅区、宁波江东区作为二手车交易的聚集地,问题尤为突出。

  消费者买的二手车被商家改了里程数篡改里程数占二手车投诉总量的52.5%

  去年6月,消费者周某在杭州某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处购买二手车,公司法定代表人解某推荐了一款雪佛兰迈锐宝二手车,并称该车辆未发生过重大事故,行驶里程数和仪表盘显示数字一致即52689公里。当月11日,经纪公司以另一股东镇某的名义与周某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书》。协议签署后,周某按约支付了购车款共计99600元,经纪公司按约交付了案涉车辆。

  6月20日,周某丈夫陈某驾驶车辆至修理厂洗车时,发现该车实际行驶里程数与仪表盘显示数字不符,案涉车辆旁边贴有的保养记录,截至2016年11月15日,该车行驶里程数已达76903公里。

  发现问题后,周某与经纪公司沟通要求解除合同或者给予经济补偿。但经多方调解,周某与经纪公司未达成一致,此后省消保委介入,并认为现有经营者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在全省消保委系统受理关于二手汽车消费投诉的459件中,篡改里程数的投诉有241起,占投诉总量的52.5%。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崔砺金表示,二手车市场一直存在很多问题,从去年投诉里分析发现市场存在诸多乱象,主要是篡改里程数、隐瞒事故信息、交易合同简约对象为个人等问题。

  二手车市场问题多

  质量、合同、按揭还贷都可能暗藏猫腻

  除了擅自篡改里程数之外,二手车交易当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一些经营者卖的二手车大部分是自己负责检测,检测的专业性和真实性很难得到保障。在利益的驱使下,二手车经营者对车辆事故信息存在故意隐瞒情况,导致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很容易购买到有质量隐患的事故车、泡水车等。

  在实际购车过程中,二手车经营者往往只能保证车辆能开,性能方面往往无法保证。而车辆故障多次维修,不能修复,拖延时间超出保修期等现象也是行业内较为突出的问题。记者从浙江省消保委处了解到,去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关于二手车质量问题的投诉达到了108起,占投诉总量的23.5%。

  而在二手车合同中,同样有着不少猫腻。有很多消费者发现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所签的合同上对方往往是个人。这是目前二手车市场所存在的一大问题,二手车市场经营者所使用的合同不规范,签订方都为个人,二手车经营者或者中介公司都在合同中不予体现,以此来逃避经营者主体责任。

  崔砺金说:“二手车的交易对于经济的活跃是有积极的作用,是值得鼓励的,但也要看到市场中存在很多的潜规则。这里就要求二手车经营者要落实好经营责任,做到谁销售谁负责,履行好法定的义务。”

  
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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